剪贴簿 | Vol.1:公民有无义务服从国家?
新栏目,记录一下看过的文章。想法是很早以前就有的,拖到现在终于产出第一期。原本想过做newsletter,但又觉得没有必要(而且也不能保证更新频率),干脆直接丢进博客里。
1.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gender and Nonbinary Identities? - Psych Central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gender and Nonbinary Identities?
之前对agender和non-binary这两个概念一直有些疑惑,觉得意思差不多,这篇文章讲述了这两个性别身份之间的细微区别。
- non-binary/genderqueer/enby 非二元性别:伞状术语,只要性别认同在二元性别之外的人都可以使用,但更强调的是既非女也非男。
- agender 无性别:non-binary伞下的一个术语,更强调没有性别。除了agender之外,non-binary伞下还有很多性别。
2. Gender Dysphoria: All You Need to Know - Psych Central
Gender Dysphoria: All You Need to Know
梳理了性别烦躁(gender dysphoria)的概念、经历性别烦躁者可能会有的想法和状态、诊断和治疗方法,并提供了一些应对方式。
搜资料的时候还搜到了性别烦躁指南,大概看了一下感觉写得不错,可供参考。
3. 德黑兰狱中来信 | ARTFORUM专题x同时 - 同时hxotnongd & ARTFORUM中文网
德黑兰狱中来信 | ARTFORUM专题x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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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春节期间不打算看任何政治相关但看到了还是没忍住。读完感到一种熟悉的恐怖,马赫萨经历的一切我都在不同政权下异见者的遭遇中看见过,但是当这些经历被以第一人称从头到尾完整地叙述出来,我只觉得震悚。整封信中最让我悲伤的是这个段落,因为这也是我最切身的恐惧:失去生活。
我想我可能会令大家失望吧,说到底我可能只是一个软弱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尽管这一年来自从被剥夺了热爱的事业之后,我一直在练习失去,可是我意识到我竟然有那么多害怕失去的,连家里的几千本书都舍不得,多么不堪一击啊。被抓捕的当天早上我才淘了一批二手黑胶,它们应该早就到家了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听它们。我那天还在购物车里添加了一个破壁机,想着可以榨石榴汁做早餐,可是太贵了犹豫了一下就没有支付。你能相信吗?在里面的这一天半的时间里,最折磨我的瞬间总是对这些最可耻的小资产阶级生活的留恋。比起我的成就、我在所热爱的事业中找到的意义,似乎失去生活本身更令人痛苦。
4. 如何对付催泪瓦斯和辣椒水 - 讀書筆記Notes de lecture 转自 豆瓣dead
如何对付催泪瓦斯和辣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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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一个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南,建议感兴趣的朋友直接阅读原文。剪藏于2022.11.28。
5. 公民不服从:我们有无义务服从国家?(上)/ 哲普 - Philosophia哲学社
公民不服从:我们有无义务服从国家?(上)/ 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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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直嚷嚷着要看政治哲学但无限拖延,最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看点哲学,虽然进度缓慢至少是开始了。整理Notion剪藏的时候正好翻到这篇文章就拿出来看,从道德的角度论证公民是否有服从国家(城邦)的义务,论证并不复杂但结构略显混乱,理解上难度不大。
文章把政治义务划归为一种道德义务,从苏格拉底支持公民服从城邦的谈话切入,介绍了A. John Simmons对苏格拉底的观点的提炼,即三种基本的支持理论:
- 自然义务:因为该城邦符合普遍的正义原则,所以该国公民要服从于该城邦
- 联系:因为公民具有该国国民的身份,所以公民要服从于该城邦
- 交易:城邦给了公民好处,所以为了报答,公民要服从于城邦
然后介绍了Simmons对这三条理论的逐一反驳。在此之前,文章指出忠诚或者赞成不能成为公民服从城邦的义务的正当性的来源,因为情感和立场都是可以被城邦的管理者操控的。
- 以自然义务论证政治义务本身就取消了政治义务。自然义务是普遍的非自愿的道德义务,意味着只要这个城邦是正义的就要服从,那么公民就要同时服从所有正义的国家。但政治义务具有排他性,意味着公民只能效忠一个城邦。
- 联系理论有非自愿契约理论、身份理论、规范独立理论三种更具有说服力的变体。
- 非自愿契约理论认为,一个人在社会中具有多重角色(家人、同事、邻居等),伊应当服从把这些期望与承诺组织起来的的城邦以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这在小范围的人际关系中可以实现,但在时空范围扩展到足够大(比如整个城邦)时会失去效力。
- 身份理论认为公民身份决定了公民对城邦具有服从的道德义务,但身份并不先天符合道德,身份理论跳过了论证公民身份是否符合道德的关键环节。
- 规范独立理论认为公民的政治义务来源于公民所在当地的社会和政治实践,也就是说服从于习俗(法律意义上即判例),但习俗明显不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
- 交易理论分为赞同和互惠(交换)两种。
- 赞同理论认为,公民服从由经过深思的承诺或者契约自愿制订的政治义务。又分为:
- 实际赞同
- 实际表达赞同,公民明确地用语言和城邦表达承诺,签订契约。但在实际情况中,公民很可能被强迫或蛊惑着作出承诺。另外,由于政治义务先于民主投票,所以民主投票并不是有效的表达赞同的方式。
- 实际默许赞同,公民通过行动隐晦地赞同城邦的统治。但在实际情况中,公民往往由于各种社会经济政治原因而被迫服从。
- 倾向性赞同,虽然当下公民们没有赞同,但是时机到了公民们必定会赞同。这一点很显然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 假想赞同,如果在假想中把公民当前的缺点去除,只留下完全理性的人,这些完全理性的人一定会赞同某种我们所有人都应当接受的城邦形态。这一理论想要成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理想的人”符合的理想道德准则是否具有正当性。
- 实际赞同
- 互惠(交换)理论认为,公民通过服从城邦表示自己同意从城邦那里获得好处。又分为:
- 公平理论,公民和城邦之间利益平等交换。但在当代城邦内,由于利益链条非常复杂,城邦中的所有公民很难利益一致。
- 感恩理论,认为政治义务可以被看成一种基于感恩的义务,公民服从于城邦的义务来自于公民对于城邦恩惠的感恩。感恩理论可以被简述如下:
- 一个受惠于某主体的公民有道德义务不做与其利益相对立的事。
- 每个公民都受益于城邦。
-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不做与城邦利益相对立的事。
- 不服从法律是与城邦利益相冲突的。
- 每个公民都有服从城邦法律的责任。
按照感恩理论,只有确实代表了广大国民、切实给予公民恩惠的城邦里的确实有利于城邦的法律,才是公民有义务服从的法律。感恩理论的每一条都有详细的反驳和回应,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写了。
- 赞同理论认为,公民服从由经过深思的承诺或者契约自愿制订的政治义务。又分为:
6. 和穆斯林女孩聊头巾Cosplay,发现我整个想错了- 哈扎尔学会
和穆斯林女孩聊头巾Cosplay,发现我整个想错了【投稿+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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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是去年十一月看的,从Obsidian里找出来贴一下,懒得重新组织语言了。
- 印马穆斯林女性戴头巾是为了表明文化身份,以区别于其他群体;中东穆斯林女性无需区别穆斯林身份,因此没有戴头巾的必要。
印马地区穆斯林妇女普及头巾不是“古老传统”,而是一场“现代文化运动”。文献指出,马来西亚穆斯林妇女(马来族为主)自197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地脱离农村土地进入城市,但同时佩戴头巾的风俗也在都市中显著增多;首要原因是穆斯林时装产业及其市场营销的崛起(Hassim et al., 2016)。具有民族/宗教特色的服装,能够满足人们在单向度的、千篇一律的现代主义生产/生活中,对个性化身份认同的渴望。另一个原因来自印马地区自身复杂的民族宗教背景,由于殖民者对不同种族采取了数百年“以夷制夷”的策略,二战后艰苦斗争获得独立的印马两国,依然存在复杂敏感的民宗问题。
- 头巾是穆斯林女性日常穿戴习惯的一部分,在穆斯林群体内部没有束缚的附加含义。
- 误解穆斯林的原因:汉语世界对穆斯林缺乏了解;无法参与严肃的性别议题,对于性别议题的关注被迫迁移到其它话题中(这种迁移也是缺乏了解的表现)。
近年中国女性的处境每况愈下,很多严肃的性别议题参与无门、石沉大海,大伙一肚子愤懑没处使唤,当然就逸散到各种话题之中。一看到诸如“女孩”、“穿着”、“禁忌”等触发词,脑海里立刻补全了中国妇女在历史和现实中的遭遇,迁移过去。
- 在原本的社会环境中考察文化现象,而不是通过(我们以为的)文化现象揣测社会环境。
咱们知道,同一种文化实体,在不同地区的历史脉络中,可能嵌入千差万别的权力关系。同样是“儒家学说”这种实体,在晚清被解释为“纲常人伦”用于镇压农民起义,而在朝鲜被解释为“天道公义”用于动员农民起义,在民国则被解释成“天下大同”而亲近社会主义,近卅年又被解释成“修身齐家”而服务于新自由主义个人经营,近十年又被复兴成“王官学”以助推强国大业……你能断言“儒家学说”的核心是什么嘛?该把它摆在哪个货架上才一劳永逸?
因此,我认可的文化立场是:在原生地的历史经纬中考察文化实体,将“关系”而不是“东西”放在思考的中心。如果当地劳动人民表示“XX压得我透不过气,真想把它砸烂”,那就仗义地支持他们破旧立新(当然,为避免浪费、保留技术,旧有物质遗存可转为公益用途,兼作历史教育);而在别的地方则要谨慎,不是“听见风,必是雨”,XX也许并没有嵌入统治关系,甚至反而是凝聚劳动人民的文化符号,这时就得热情地帮助传承发展。